关于合资公司共识方面,双方将根据对等合作原则,即分别以现金及/或其他有形或无形资产出资方式,各缴纳50%的初始注册资本。根据合资公司业务增长或如中国法律未来另有规定,双方同意根据其各自的股权比例,进一步认购和缴纳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在合资公司业务计划确定后,合资公司每一方应进一步认购并缴纳的注册资本上限应由双方共同商定。
产品规划方面,在合作起始阶段,双方计划尽快基于已有的成熟平台,共建具有竞争力的产品组合。同时,原则上双方应尽其最大努力并投入各自的资源(包括现有及未来平台、技术及其它专业技能)以实现上述产品战略。
江淮汽车表示,此次双方初步达成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合作意向,如果双方合资合作能够顺利实施,预期会提升公司技术水平和品牌溢价能力,有利于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进一步开拓国内外新能源汽车市场。根据公告,双方力争在备忘录签订后的五个月内商定并签署正式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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