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三个月后或成真国酒
此前宣传涉嫌违反广告法
新快报讯
据《重庆商报》报道,贵州茅台酒“国酒”的宣传词已深入人心,然而近期一则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茅台)申请“国酒茅台”商标的消息传出后,茅台酒一贯标榜的国酒身份引起多方关注。在近日国家商标局公布的通过初审商标中,“国酒茅台”的商标赫然在列,在三个月公告期内如果没有异议或者异议无效,茅台将“转正”成为国酒。涉用国家名义宣传此前9次均被驳回前日,在国家工商行*管理总局商标局7月20日公布的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中,看到贵州茅台申请的“国酒茅台”商标局确已通过了初审。“国酒茅台”商标为4个,均为33类。申请日期为2010年6月9日,从申请到初审用了2年多时间。查阅资料了解到,贵州茅台申请“国酒茅台”商标最早是在2001年9月13日,其间“国酒茅台”一共注册了9次,最近的注册时间显示为2010年6月9日,不过每次均因“国酒茅这一提法涉嫌利用国家机构的名义进行宣传而被国家商标局驳回。未拿到“国酒”商标,却为何在宣传中打出“国酒”旗号?前日致电贵州茅台名誉董事长季克良,对方称已退下岗位,不便回复;而其现任董事长袁仁国的电话一直无法接通。国内著名白酒专家王传才表示,无论是酿造工艺还是市场认可度,茅台已成为名副其实的国酒。但“国酒。身份之争由来已久,汾酒就曾在北京高调召开发布会炮轰茅台国酒身份。此次初审结果公示后,极有可能引起高端酒企的反弹。擅用“国酒”宣传涉嫌违反《广告法》西南*法大学知识产权讲师皮锡*表示,根据《商标法》,如果3个月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贵州茅台将成为法理意义上的“国酒”,也是我国首个有“国+通用名称”商标的商品。未拿到“国酒茅台”商标,却在宣传中打出国酒旗号,是否违法?皮锡*表示,如仅将“国酒茅台”作为宣传用语用,并不违反《商标法》。但在广告中擅自打出“国酒茅一词,有可能涉嫌违反《广告法》中打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条款。